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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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岚风受到了排挤。

排挤这个词其实不太妥当,毕竟是在白云城中, 就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见都不会将情感带入公事之中, 因为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, 那就是为了城主服务,所以, 即便是集体性质的嫌弃, 也只不过就是不被人理睬, 或者老是被放冷气罢了。

放冷气的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人类丑陋的嫉妒心。

只要是人活着就有嫉妒心, 这句话是正确的,看上去再像仙人,白云城的各位也不是仙人,他们只不过是有自己目标,有自己珍宝的人类。

叶孤城,是白云城中捧在心尖尖上的宝物。

城主本就不近女色,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会突破防线,也生不起心思, 在所有人都平等的大前提下, 相处和乐是正常的。

但是!但是!

谁都没有想到, 岚风的命竟然会这么好,只是帮城主传达一次小命令, 竟然就坐了火箭般原地飞升与城主传起绯闻来。

即使知道是绯闻也不行啊,光是看见岚风那张做梦一般恍惚的脸,就很想用武器捅到她的鼻孔里。

也是非常不怜香惜玉的想法了, 谁叫白云城的人各个长得都挺好看,在大家容貌基础差的并不是很多的情况下,岚风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手下留情。

就算她美若天仙又怎样?

然而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,又或者是眼神多像刀子,这对岚风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,正相反,她甚至还很享受别人愤怒的视线,这意味着自己真的成为了绯闻女主角,而且还是和城主传绯闻的。

岚风:虽然十分自愧不如但还是耐不住心中窃喜,我也是死而无憾了!

唯一远离风暴中心的就是叶孤城,他甚至不知道究竟传出了怎样的绯闻,因为这条消息经过白云城众鉴定并不是必要消息,说出来反而是污了城主的耳朵,至于岚风自己暗暗高兴就够了,如果真的让城主知道了她自己怕是头一个要以死谢罪的。

原因都想好了,因为辱没了城主的名声。

叶孤城已经找到了新的乐趣,那就是为人师长的乐趣,难得还没有事情要从白云城离开出远门前往中原,就天天看他种在地里的小白菜。

哦不,不是小白菜,是阿飞才对。

叶孤城本质是个宅男,要不然也不能在飞仙岛一窝窝十几年,现在虽然来了塞北,除了环境有变化,还是一如既往地呆在白云城中,更不要说江湖上前十年被沈浪与王怜花搅得翻云覆雨,他还忙着巩固自己才到破碎虚空后飘飘然的境界,一晃眼十年过去了,竟然一次都没有出远门。

但即便他没有出远门,白云城的势力却在不断地扩张,这都多亏了能干的下属,在叶孤城并不知道的时候有了钱有了人脉,情报也有了。

所以他能更加安稳地在白云城中窝下去。

白云城众:为了城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义务!

也是非常乖巧了。

叶孤城披着一身雪白的大氅出锁龙阵。

塞北与南海不同,这里的冬天格外的冷,风也格外的凛冽,即使有内力护身,穿一身单薄的白衣还是让岚风和朗月看着就齿冷,所以即便是叶孤城的武功已经到了不畏严寒的地步,他的下属们还是会送上制作精良的大氅。

雪狐皮子又或者是雪狼皮,要白,要名贵,还要兼顾保暖与美观,光是制作出一件就要耗费无数的人力与物力,更不要说是年年都要做衣服,还是一打。

除了白云城,估计也没有谁能够负担得起这高昂的花销。

他披着一身大氅行走在风旋儿中,很奇怪的是,明明那风碰上入侵者就会化成尖刀,毫不留情地将其嚼碎,但是遇见叶孤城却好像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,还没有碰到他的袍脚就自动退散,走了一路,大氅甚至没有沾染上灰尘。

出锁龙阵就看见一阵冰天雪地,塞北的天气一天一个样,但等进入冬天之后,无疑就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,人很难在如此严苛的环境中生活下来,能够活下来的只有有厚厚毛皮的野兽。

大地白茫茫一片,根本分不清前进的方向,但叶孤城却早就知晓了道路,向着某一点坚定地走去。

他的前方是一片森林,在春夏交接的时候,甚至还会有茂密的枝叶生长,但是现在所剩下的也不过就是光秃秃的树枝,以及压在枝干上厚厚的积雪。

阿飞住在树林子里。

叶孤城走向森林中最高大的树,说来也巧,这树中是空心的,阿飞将这附近找了一遍,最后竟然跟小动物一样选择住在树的空洞中,即使在寒冷的冬天,也并不是觉得很冷,想来这树外皮的防风性能也很不错。

没办法,叶孤城也觉得这样住挺辛苦,倒是希望小子能够在冬天和他住在白云城里,但是阿飞就不,他非常抗拒欠人情,能够与白云城中的剑客对战本来就是欠了天大的人情,即使未来能弥补也一样,他怎么会同意住到城中?

更不要说阿飞不喜欢和人打交道,比起人,他更喜欢动物,更喜欢野兽。

所以叶孤城尊重他的决定。

他还没有到阿飞住的地方就知道,人又出去了,因为那大树底下实在没有人的气息。

阿飞去做什么了?是与野兽搏斗,还是捡柴火?又或者是寻找一天的口粮?

他和小动物一样,有在冬天来临之前寻找食物的习惯,但人毕竟不是动物,即使有部分储备,剩下的还是要到冰天雪地中寻找,将冬眠的动物挖出来,或者是找那些同样来寻找食物的野兽的麻烦。

叶孤城可以给他提供过冬的食物,但阿飞不需要,所以他也绝对不会主动插手。

叶孤城想想不由笑了,这小子,简直就是一个狼孩。

阿飞回来了,身上穿着厚实却丑陋的皮子,在寒冷的冬天具有完美的防风保暖性能,但却一点都不美观。

甚至连鞣皮都是他自己做的。

他的腰间穿了一根麻绳,上面挂着几只兔子。

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在冰天雪地里掏到这玩意儿,十有□□是找到了兔子窝。

阿飞老早就看到了叶孤城,因为他的黑发,在已经被大雪掩埋的森林中,黑色的头发实在是太过显眼。

他眼睛一亮,加快了步子,恨不得立刻飞到叶孤城的身边。

越是天天与森林与动物生活在一起的孩子,直觉就越敏锐,他能知道谁对自己很好,谁对自己不好,谁应该接近,谁不应该接近。

当然,对未来的阿飞也是一样,唯一的例外就是林仙儿。

因为那女人伪装得太好,也因为少年艾慕的情感来得太强烈,竟然掩蔽了一贯敏锐的感知。

阿飞道:“你来了。”

叶孤城道:“我来了。”

他叫叶孤□□字,但大多数时候用简简单单的“你”来代替,这理所当然会让岚风朗月觉得阿飞不尊重城主,所以叶孤城也没有让她们知道,无论是经常来白云城之外的树林,还是他与阿飞之间的称呼,都好像变成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。

阿飞道:“你吃过饭了吗?”

叶孤城道:“没有。”

阿飞道:“兔子,你吃吗?”

叶孤城眼中含笑意道:“好。”

他为什么要拒绝少年真挚的邀请?

塞北风如刮骨刀,十分凛冽,摇曳的火苗在猛烈的北风中本不应该存活,但也不知道阿飞是怎么做的,几块雪砖冰拼接在一起,为火堆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的风。

火焰在熊熊燃烧,兔子肉也受热均匀。

阿飞道:“好了。”

将撒了盐的兔子肉给叶孤城。

叶孤城拿着树枝子,兔子的后腿串在树枝子上,明明是冬天,他找到的这窝兔子却个个肥硕。

阿飞吃得很认真,他吃饭的时候一向不说话,对食物也很珍惜,这或许是白飞飞教导他的,又或者是在严酷的环境中磨砺出来的。

叶孤城将兔子吃完,等待阿飞,他还在吃,而且饭量很大,很符合这个年纪少年应该有的胃袋容量。

他长得很好看,即使还没有张开,却已经能窥探出成年之后的风采,修长而充满力量的身躯被包裹在毛绒绒的皮子里,并不会感到寒冷。

叶孤城看他终于停下了咀嚼道:“吃完了?”

阿飞道:“吃完了。”

叶孤城道:“等你消化消化,我们俩练练。”

阿飞道:“消化?”

叶孤城道:“就是进食后休息一阵。”

阿飞道:“为什么进食后要休息?”

叶孤城道:“因为这样对身体更好。”

阿飞道:“原来如此。”

他的表情很认真,显然已经将叶孤城的话听了进去,阿飞知道了一个道理,人如果在进食后能够休息一会儿,对身体更好。

阿飞道:“要休息多长时间。”

叶孤城道:“一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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